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協助更多企業取得綠電與再生能源憑證(T-REC),推出單一電號多用戶2.0版本「綠色租賃方案」,商辦大樓的房東可以「團購」綠電,再整合分配給大樓內承租企業,避免各企業各自採購的複雜流程。
「單一電號多用戶1.0」
1.0的綠電購售電合約簽署對象為承租戶,但因為電號的產權仍屬於大樓房東,綠電轉供合約將會改變大樓電費組成及成本,進而影響大樓房東與承租戶之間的租賃條約。
假若大樓間不同承租戶與不同的售電業分別簽訂購售電合約,不同的採購模式將造成綠電分配上的困難,若承租戶綠電使用量不及原先契約簽訂量,房東可能還會面臨需吸收多餘綠電成本的問題。
2.0改版由房東統一採購 綠電分配更彈性
標檢局推出單一電號多用戶2.0版本「綠色租賃方案」,不再由承租戶各自向售電業採購綠電,改以大樓房東為採購主體,為整棟大樓「團購」綠電,再彈性分配給大樓內有綠電需求的承租戶。並且簡化了相關申請流程,盼能提高綠電使用意願。
綠色租賃方案是由房東端擔任整合角色,房東端統一向售電業簽約採購綠電後,依照與承租戶的分配協議或是導入的再生能源樣態,執行大樓能源調度。
而憑證移轉的主要受讓人仍為承租戶,房東要依實際用電狀況,做為分攤綠電轉供量之依據,分配憑證。
此外,「單一電號多用戶2.0」的綠電憑證讓與方式採年結計算,亦即承租戶的綠電使用量可以跨月累積、解決月結期間因不足1,000度而無法被換算成憑證的問題(一張憑證=1,000度電)。
不過,綠電憑證宣告前提為企業實際用電事實,意即企業取得之憑證數還是以房東出具之綠電用電分攤表為分發依據,企業取得之憑證張數換算成用電度數、不得大於企業實際用電度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