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櫃買中心推動「綠色證券認證制度」 鼓勵企業投入綠色經濟活動
主管機關所擘劃之資本市場藍圖已將永續發展訂為主要目標,顯示氣候變遷、淨零排放等趨勢正加速影響資本市場的發展。國際間對於企業綠色收入之倡導,未來勢將成為資本市場下一階段發展的重要路徑,除了將促進企業強化綠色與永續經營作為,也將是金融機構及投資人從事投融資決策時之重要參考指標,為引導企業邁向淨零轉型提供關鍵力量。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臺灣證券交易所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之規劃,為鼓勵企業持續朝向綠色轉型發展,推動建置「綠色證券認證制度」,係以世界交易所聯合會(World Federation of Exchanges)所發布綠色股權原則為架構,參考已發行綠色企業標誌之國外交易所經驗,並考量國內之產業發展情況所推出之制度。
透過建立透明且標準化的綠色證券認證機制,協助上市櫃公司向市場揭露其永續發展與綠色經濟活動的成效,並展現其從事綠色轉型之決心,提升投資人信心與市場資源配置效率。
綠色證券認證將於2026年正式實施。
綠色證券認證評估之綠色收入資訊範疇為合併或個別財務報表,意即公司需於公開資訊揭露含子公司(若無子公司則免)之相關綠色收入。
綠色證券認證採雙軌制,受託執行單位將會依公開資訊評估所有上市櫃公司之綠色收入比率,若符合取得綠色證券標章之資格,受託執行單位將會與企業聯繫。企業亦可主動填寫綠色證券評估表,報名參與綠色證券認證。
依據世界交易所聯合會(World Federation of Exchanges)所發布綠色股權原則,綠色股權之判定需以公開資訊為基礎,因此有意參與此項認證之企業,應依其符合綠色收入之條件,揭露符合之資訊。例如:符合我國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或歐盟分類法之金額及比例。
本制度於評估公司是否符合綠色證券認證標準時,所稱「公開資訊」,係指具一致揭露規範且可供市場共同查閱之資訊,主要包含年報、永續報告書及政府資料開放平台等來源。
考量公司官方網站之資訊揭露形式、更新頻率及內容範圍尚未具一致性規範,為確保評估基準之客觀性與可比較性,原則上不納入本制度所稱之公開資訊範圍。綠色證券認證不會向公司收取任何費用。
綠色證券認證將會於每年12月統一公布當年度評估結果。
綠色證券認證效期為一年,每年重新評估。
若企業於標章有效期間內發生不宜條件之情事、違反我國「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所規定「對六項環境目的未造成重大危害」或「對社會保障未造成重大危害」之情事、用於獲得綠色證券認證或維持其資格所提交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發布之訊息有虛偽、隱匿之情形或有上市上櫃規章所規範營業範圍重大變更之情形,以致其無法持續滿足各分級綠色證券認證之門檻,將會失去取得綠色證券標章之資格。
若產業未於指引明列,建議企業先確認是否符合「支持型經濟活動」,以及比對 EU Taxonomy 的同類永續活動是否具等效性,最後檢視是否取得國內《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中所列之綠色標章;若皆不符合,則目前可能無法申請。
企業若欲藉由自願遵循國際倡議,將「淺綠色收入」認定為「深綠色收入」,必須符合以下標準:
SBTi(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必須提交 1.5℃短期減碳目標並通過審核。一般路徑(Standard corporate target validation route)與中小企業路徑(SMEs route)均適用 。
CDP(碳揭露專案):最近一年度氣候變遷問卷評等須達 A-級(Leadership)以上。僅適用完整版調查問卷(Full Corporate Questionnaire)。不適用中小企業版本問卷(SME Corporate Questionnaire)。至於為什麼CDP不接受中小企業版問卷?主要是因為CDP SME問卷的設計邏輯與評分權重與完整版不同,在CDP的評分制度中,SME版本通常無法提供足夠的資訊供審議委員會判斷其是否達到我國制度要求之「領導等級(A-)」。原則上,各類標章或認證的有效期間應與受評資料期間相符 。具體認列方式如下:
年度末到期: 若標章在受評當年度內仍屬有效(即使於年底到期),該有效期間內所產生的營收仍可計入綠色收入 。 次年度才取得: 若公司在次年度才正式取得標章,但能明確舉證該標章的申請資料是基於受評當年度(前一年度)的營運資訊所撰寫,則不受有效期間必須完全重疊的限制,仍可認列該年度營收為綠色收入 。
資料來源:證交所、櫃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