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資訊揭露管道
- 股東會年報: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記載事項
- 永續報告書: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第5條:8/31前申報永續報告書及公司網站連結)
- ESG資訊揭露: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
- 企業官方網站
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2026.5.18修訂)
1.編制
◼ 全體上市櫃公司均應編製
◼ 當年度初次上市櫃掛牌者,得不申報永續報告書
◼ 另應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中位數,及前二者與前一年度之變動情形(可採索引方式揭露)
2.GRI
◼ 通用準則、行業準則及主題準則
◼ 揭露所鑑別之經濟、環境及人群(包含其人權)重大主題與
影響、揭露項目及其報導要求
3.SASB
自願參考SASB揭露行業指標資訊及指標對應報告書內容索引
4.產業永續指標(第4條第5項
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揭露SASB指標後不再適用)
◼食品/餐飲、化學、金融保險業 > 應取得會計師確信
◼11個產業+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水泥、塑膠、鋼鐵、油電燃氣、半導體、電腦設備、光電、通信網路、電子零組件、電子通路、其他電子(附表一)
5.氣候資訊
◼ 專章揭露9項氣候及溫室氣體盤查與確信資訊(附表二) (同年報附表2-2-3)
==>第4-1條第6項
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後不再適用
◼ 溫室氣體依永續發展路徑圖時程盤查與取得確信
**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2026.5.18修訂)